梁子湖区河湖(水库)划界情况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鄂州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州水利发〔2020〕5号)文件要求,由区水利和湖泊局牵头,分期分批完成了辖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已报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情况公示如下:
1、河流(15条):畈雄港(又名夏咀港,下同)、太白港(前海湖港)、官田港(蔡顶港)、幸福河(马龙港)、徐连港(细屋余港)、徐桥港、罗桥港、杨林湖港、杨井港(水担沟港)、南阳港(石塔河)、新屋港、莲花吴港、子坛港、谢埠港(狮子口港)、六十港等河道管理范围为其自然河岸两岸开口线。
2、纳入市级保护名录的湖泊(10个):前海湖、汪家湖、鲁家海、齐心湖、金桥湖、土桥湖、卫家湖、徐桥湖、夏咀湖和东井外围等湖泊,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区域。
3、小II型水库(15座):大山水库、牛山水库、王才水库、螺丝墩水库、邱家垅水库、季鱼其水库、牛栏栅水库、畈雄水库、公抱孙水库、盘茶坳水库、九龙水库、仙人洞水库、狗尾巴水库、官塘水库和王桥水库等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区域,以及水库大坝、溢洪道主体工程等用地范围。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界定土地所有权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7-60660341(梁子湖区河湖长办)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