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新增两项补贴政策帮扶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稳定就业
近年来,受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融资成本快速上涨等各种因素叠加作用,中小微企业的效益水平受到较大影响,经营状况并不乐观。为帮扶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现象,近日,桐乡市新出台政策,新增实施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保补贴和小微企业新招录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两项社会保险补贴。
一、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自然减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小于1%(含1%)的,补贴额度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在1%~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
二、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该市内小微企业新招用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中等以上职技院校应届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以申报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企业为该高校毕业生所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