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高明区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1、问:你局起草制定该办法的依据、目的是什么?
我局起草制定该办法是依据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
2、问:该办法对于区内企业有无增、减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该办法并无增、减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该办法旨在通过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企业环境行为,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3、问:该办法实施后,将对区内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该办法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对企业进行评分。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建立健全环境守信激励机制和健全环境失信惩戒机制。
4、问:该办法出台后,你局将如何普及令广大企业知悉?
我局将开展广泛宣传发布,并组织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开展《高明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宣贯工作,向企业解释办法规定和评分指标,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