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四部门联合出击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
春节临近,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过好春节,巩义市人劳局、建管局、公安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出击,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从2007年10月27日至2008年1月31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确保专项行动切实有效,由巩义市人劳局、建管局、公安局、总工会联合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市人劳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的要求,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管局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查处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局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积极协调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处理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总工会通过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在具体行动中,依照行动方案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按照《***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