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明局长关注送水工养老钱劳动保障监察追回被拖八年的养老保险金
8月12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王保明亲自督办的河南豫龙康矿泉水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张明八年的养老保险一案,经市劳动监察队依法查处,得以解决。河南豫龙康矿泉水有限公司如数补缴了张明被拖欠的15354.94元(其中:个人应缴纳3444.***元)养老保险金,市劳动保障局并对河南豫龙康矿泉水有限公司瞒报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7月12日,市劳动保障局在绿城广场举行的“劳动保障服务百姓,12333走进广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中,河南豫龙康矿泉水有限公司职工张明现场反映其养老保险金被拖欠的情况,引起了王保明局长的高度关注,并亲自接待了张明。今年49岁的张明,1998年6月8日到河南豫龙康矿泉水有限公司工作,已在该单位工作八年了。但该单位一直未给张明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多次找用人单位要求办理养老保险,遭到该用人单位拒绝。王保明局长听了张明的诉说后,当即批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全力解决。
市劳动监察队接到王保明局长的批示后,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经查:该单位没有为张明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其行为属于“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职工人数的行为”,共欠缴张明1998年9月至2006年5月社会保险费15354.94元(其中:个人应缴纳3444.***元)。经监察人员多方努力,耐心宣传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该单位终于认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市劳动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补缴张明的社会保险费,并对其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面对法律的威慑,该单位及时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张明被拖八年的社会保险费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