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10月9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郑州社保大厦召开了“郑州市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我市前三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规则》文件,安排部署了2006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今年1至9月,我市共受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申请6***人。经体检、专家鉴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达到1—4级54人,5—6级89人,7—10级440人,定不上伤残等级的55人。因治疗未终结暂不评残鉴定的26人。法定时效内作出鉴定结论率达到100%。受理9家改制企业59名“老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经体检、专家鉴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达到1—4级2人,5—6级5人,7—10级51人,定不上伤残等级的1人。法定时效内作出鉴定结论率达到100%。受理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23名离休人员生活能力鉴定申请,先后三次组织医务专家深入离休人员居住地、敬老院和医院进行***鉴定。受理其他劳动能力鉴定24人。
郑州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党委非常重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首先组织机构健全。200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了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并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保证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出台了《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规则》、《郑州市劳动能力法律文书》、建立医务专家数据库和制定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等完善了规章制度,对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郑州市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坚持“五公开,两禁止”,坚持阳光作业,坚持张榜公布公示制度,客观、公正地为职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增强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权威性。上述工作为全省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做法,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常务副局长王清芬在会上对今年企业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政策和标准办事。企业要把好初检第一关,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各职业介绍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把好审查关,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要把好体检、鉴定关。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仍然坚持“五公开,两禁止”,即:公开体检医院、公开收费标准、公开鉴定程序、公开鉴定结论、公开举报电话;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违纪;坚持阳光作业,坚持张榜公布公示制度。客观、公正地为职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