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实施情况
本月22日至2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健明带领的市人大检查组对《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澄海区莲华乡村旅游区资源开发情况和南澳县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情况,并听取了潮阳区、澄海区和南澳县的情况汇报。副市长徐凯陪同调研。
《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以来,我市的旅游资源开发势头良好,潮阳区的“海门渔乡风情小镇”依托莲花峰风景区和海门国家中心渔港等人文资源、自然资源和海洋资源,于2012年开始规划建设,该项目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优化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在对保护原有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修建渔乡风情街、海陆绿道等滨海旅游项目,将打造成为省著名滨海旅游渔乡小镇和粤东滨海旅游示范区。
调研组指出,《条例》的出台对我市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使旅游资源在保护中开发,通过开发促进发展,通过发展实现更好的保护。
(记者刘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