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负责人就经济普查结果答记者问
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上海市统计局局长潘建新12月26日就本市经济普查的情况,接收了上海统计网的采访:
1、请你介绍一下本市经济普查基本情况。
答:按***统一部署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对现行普查制度改革后进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大型普查,普查时期为2004年度。对上海来说,这次普查也是一次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主要任务是摸清本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更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市和各区县经济发展的情况。
本市的经济普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被普查对象紧密配合,通过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和广大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普查的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落实、方案设计、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审核上报等各阶段任务,并顺利通过了***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数据质量抽查验收。22-24日已向社会发布了本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公报。今天又正式公布本市2004年按经济普查口径核算的生产总值数据。至此,本市经济普查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已圆满完成。
2、本市经济普查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本市第二、三产业的“家底”,查实了GDP总量和第二、三产业的结构。通过这次普查,我们获取了41.1万个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和33.1万家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二是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反映本市及各区县、各行业总体经济实力的主要总量指标,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通过对这些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可以更好地解读本市第二、三产业单位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所有制结构等各方面状况,为制定本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是为建立统计调查抽样框打下了厚实的基础。通过这次普查,我们获取了第二、三产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坐落地址、经营范围、经营规模、资金来源等。为健全完善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统计调查抽样框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四是进一步推进了统计法制化建设。这次普查,是依照***颁发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的,保障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这次经济普查获得了大量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更真实地反映了本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综合实力。从总体上看,这次普查是成功的。
3、按经济普查口径核算的上海GDP的总量及结构情况有什么变化?
答:经济普查核算的GDP,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是以经济普查基层单位财务汇总资料为主要核算依据,根据国家统一的方法进行核算的。第一产业由于未纳入普查范围,其增加值是利用相关统计数据,按全国统一方法重新核定。
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04年本市按经济普查口径核算的GDP总量为8072.8亿元,与年快报7450.3亿元相比,增多622.5亿元,增加8.4%。
在普查年度GDP的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5亿元,比年快报减少13.2亿元(由于农业增加值中扣除了农业对金融中介服务的支出);第二产业增加值3892.1亿元,比年快报增多103.9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3593.3亿元,增多100.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097.2亿元,比年快报增多531.8亿元。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0%、48.2%和50.8%,与年快报相比,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降低0.3个、2.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了2.9个百分点。
在第三产业内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93.6亿元,占GDP比重6.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303.9亿元,比重为3.8%;批发零售业增加值745亿元,比重为9.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50.9亿元,比重为1.9%;金融业增加值612.4亿元,比重为7.6%;房地产业增加值666.3亿元,比重为8.3%;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125亿元,比重为13.9%。
4、请简单介绍一下全国经济普查GDP核算结果。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核算,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GDP总量为15.99万亿元,比年快报增多2.3万亿元,增加16.8%。其中,第二产业增多0.15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多2.13万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3.1%、46.2%和40.7%,比年快报分别降低2.1个、6.7个百分点和上升8.8个百分点。
5、上海经济普查GDP比年快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上海经济普查GDP比年快报增多,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两者核算范围不同。快报核算的调查范围,主要是对限额以上的单位,对限额以下的单位和部分个体户是进行抽样推算的,而这几年经营成份日益多元化,特别是私营、个体等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单位数量的增减变更十分频繁,统计部门还不能及时掌握这些变更信息,致使原来的常规核算中有遗漏,而普查范围要比常规统计的范围有所扩大。
二是两者核算方法不同。国家统计主管部门对核算方法进行了部分修订,经济普查与年快报GDP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在年快报GDP测算时,由于资料所限,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房地产业等行业的增加值增幅主要参考相关的实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还有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文化体育及娱乐、居民服务等行业则是参考税收、经费支出、工资收入等资料进行间接推算,而按经济普查口径核算的方法则是直接利用普查所得到的企业财务资料核算。如2004年运输业、房地产业企业效益较好,其增加值增幅远高于实物量增幅。因此,核算方法的不同导致两者形成一定差异。
三是新兴行业统计制度不全。近年来,本市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如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教育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中介等,这些新兴行业单位大多规模较小,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因而在常规统计中信息采集的难度比较大,资料不全,统计核算时只能通过相关的资料推算,存在着核算偏低现象。
6、经济普查GDP变化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有何影响?
答:上海经济普查GDP比年快报增加8.4%,毫无疑问,这一数据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上海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因此,我们对上海综合经济实力的认识也有一定的变化。过去的统计数据虽然对本市GDP略有低估,但差率明显低于全国16.8%的平均水平,因而表明虽然在程度和结构上出现一定的差异,但还是能比较准确地反映上海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基本趋势。经济普查GDP数据变化并不影响我们对经济运行基本面和发展走势的判断,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总体环境的判断也不会因为这次经济普查结果而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7、经济普查基本结束后,下一步还要做哪些工作?
答:这次经济普查的数据浩瀚,内容颇丰,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下一步工作就是要大力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目前,《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已正式向社会发布;《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汇编》正在编辑中。在此基础上,还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课题研究,深入挖掘、开发利用普查资料。同时,还要根据国家的统一方法对相关的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8、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制度、方法有何打算?
答:通过这次经济普查,我们也发现了现行的统计体制、制度和方法还有很多地方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拓创新,主要有三项工作要加快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制度。及时掌握更新基本单位的变更情况,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为此,我局将加强与工商、税务、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快建立本市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制度,使基本单位名录库在非普查年份的维护更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中央对上海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自身发展与主动服务全国的重要体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明确了金融、信息、物流、航运、会展、旅游、文化、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9个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我局将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的信息,从这些重点发展行业入手,加强第三产业的统计。现已初步界定了重点发展行业的统计范围,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三是进一步推进抽样调查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这次普查显示,本市第二、三产业的单位中,80%为第三产业。由于第三产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大量出现,发展迅猛。为此我们要研究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建立的单位名录库和统计调查抽样框,在第三产业统计中逐步建立起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加大抽样调查方法的应用,提高第三产业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