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ZBGS—2018—04

 

珠人社〔2018〕13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工伤保险浮动

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6日


珠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建筑业等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在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个考核周期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下一个浮动周期内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在考核周期内,经办机构已核定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列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的考核范围: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费用;

  (二)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费用;

  (三)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发生的费用;

  (四)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发生的费用;

  (五)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发生的费用;

  (六)用人单位老(原)工伤人员发生的费用;

  (七)在本考核周期前核定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费用。

  第五条 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90%、70%(基准费率档次见***)。

  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得低于本市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

  第六条 本市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周期为两年,首次费率浮动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浮动周期从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今后以此类推。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

  工伤保险支缴率的考核周期为实施浮动的上一个自然年度,首次考核周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今后以此类推。在考核周期内,用人单位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仍执行行业基准费率;用人单位非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缴费月份计算工伤保险支缴率。    

  第七条 经办机构按照以下情形综合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档次:

  (一)工伤保险支缴率

  1.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二档;

  2.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零且小于等于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一档;

  3.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其费率执行所属行业基准费率;

  4.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00%且小于等于1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上浮一档;

  5.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上浮二档。

  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且符合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的,其费率不实施下浮,仍执行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情况

  用人单位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被评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在其工伤保险支缴率首次大于零时,在按照本条第(一)项条件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给予一个浮动周期费率优待,其中,达标二级企业的或创建省级示范企业的可再下浮一个费率档次,达标一级企业的或创建国家级示范企业的可再下浮两个费率档次。再下浮费率档次已至所属行业最低档次费率的,不再下浮。

  (三)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在考核年度内,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含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在按照本条第(一)项条件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

  在考核年度内,属于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未达到100%的,在按照本条第(一)项条件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上浮一个费率档次。

  再上浮费率档次已至所属行业最高档次费率的,不再上浮。

  第八条 在考核周期内经查实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下个浮动周期内其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一)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

  (二)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用人单位认为其符合享受费率优待条件的,应在当年3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申请的,不享受费率优待。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4月20日前将审核确定的用人单位信息反馈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负责按照本办法定期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实施方案。经办机构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了解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信息,以便准确确定其费率档次。将拟实施费率浮动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保险支缴率、浮动费率档次及确定依据等信息在当年5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拟确定的新缴费费率有异议的,可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拟确定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不当的,经办机构应及时纠正并告知用人单位。

  公告结束后,经办机构应当将确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于当年5月20日前提供给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按照确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征收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 因经办机构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有误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征收机构和缴费单位修改费率。对于多征的工伤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照现行社会保险费退费流程,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交相关凭证办理错征工伤保险费的全额退款。同时经办机构应按照正确的费率核定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金额,以托收单形式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重征。少征的工伤保险费,由经办机构核定应补缴金额,以托收单形式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补征。缴费单位需要在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缴纳,不加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按照规定征收滞纳金。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缴费费率。

  第十二条 经办机构应在费率浮动当年9月底前,将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作为完善费率政策的参考依据。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经办机构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指导,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6月 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费率浮动简明表

行业类型

工伤保险支缴率浮动档次

浮动档次

缴费费率

一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1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12%

支缴率≤100%

基准费率

0.10%

二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23%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18%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15%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135%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105%

三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30%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24%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2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18%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14%

四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4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36%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3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27%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21%

五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60%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48%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4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36%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28%

六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7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60%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5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45%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35%

七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82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66%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55%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495%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385%

八类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90%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72%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6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54%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42%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8 14:20:16重新编辑
观兰镇桂花村蚌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桂花村田螺湖工业园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松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大抵抗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茜坑新村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牛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麒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福民村福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库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富莱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哈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桂花村庙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库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社区科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企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新田村君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桂花村庙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松元荔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樟坑径上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构建创新环境成为科技工作首选项
  2. 车管服务哪家强浑南交警大厅最帮忙
  3. 五三街道奉天九里社区工青妇组织开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4. 展女性芳华助魅力浑南——浑南区召开各界妇女代表座谈会
  5. 区民政局扎实推进农村困难群众春耕生产救助工作
  6. 于洪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7. 种子计划志愿者走进上青社开展真正的学习是快乐的青少年心理讲座活动
  8. 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超6000万例
  9. 着眼实践厚植素养——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开题会暨现场会在浑南八校召开
  10. 大连派出3个督导组深入北部地区指导核酸检测
  1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薛春毅检查督导春节前于洪区市场监管工作
  12. 下周三至周五沈阳这些地区计划停电
  13. 全省秋冬季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召开
  14. 嘉华社区两代表一委员走进社区——带领居民参观沈阳建筑大学
  15. 十三五期间沈阳将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16. 辽宁省举行2017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17. 沈阳市青联大讲堂调研团莅临东北国际医院参观调研
  18. 全国最大的半导体薄膜设备产业化基地正式建成
  19. 同在蓝天下牵手共成长——阳光学校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
  20. 河畔新城社区举办青少年寒假活动
  21. 新松公司以文明创建夯实企业发展基石
  22. 浑南区浦江社区开展书画公益课
  23. 浑南推行质量科学化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24. 五三街道金水花城社区团支部开展让青春遇见经典用书籍滋润心灵读书活动
  25. 浑南区国税局地税局联手服务小微企业
  26. 截至12月20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7. 五三街道优品天地社区开展创城宣传文明新风走进千家万户
  28. 辽宁省广东省合作交流座谈会在沈阳召开张国清刘宁马兴瑞出席有关活动
  29. 9月1日起四环内黄标车限行
  30. 刘宁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31. 春季百姓购车节霸道来袭
  32. 企业开办零成本土地供给高效率鞍山聚焦11个领域激发市场活力
  33. 新松医疗产品行销90个国家和地区
  34. 谋划总投资额约2516亿元应用场景项目鞍山聚焦五大产业分类加快数字蝶变
  35. 陈求发唐一军会见日本欧力士集团客人省政府与欧力士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6. 机场航班起降未受影响
  37. 放宽准入门槛高端民营医院开始进军辽宁
  38. 潘利国以国家重大专项课题引领我市航空制造业快速发展
  39. 省安监局对我区两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复审
  40. 沈阳为外籍子女上学提供更优服务
  41. 沈阳高新区检察院携手康平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42. 联合执法显威力集中整治见成效——坚决打赢露天烧烤百日整治攻坚战
  43. 沈阳浑南文化惠民活动受市民追捧
  44. 白塔小学开展食品安全常记心中主题升旗仪式
  45. 权力网上晒难题热线解
  46. 第六届创客中国辽宁省总决赛在沈阳收官
  47. 浑南祝家污泥变废为宝可燃烧发电
  48. 于洪区营商局全面开展创城工作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49. 工信部信软司副司长高林一行莅临园区调研大数据发展情况
  50. 辽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加快推进文旅强省建设
  51. 通用电气在沈阳建中国首个专业风能培训中心
  52. 我省首个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区在阜新新邱区揭牌
  53. 把改革试点建成振兴亮点
  54. 省博物馆加盟央视新节目国家宝藏
  55. 世纪新城社区全民清洁日活动
  56. 春节前1327台新能源公交车上线运营
  57. 浑南区民办教育法治宣传公开信
  58. 中国机器人之父走适合国情的路——出现了一家这样的上市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59. 浑南区为助力三城联创开展中医蓝盾行动
  60. 即日起去棋盘山走哪条路看这里
  61. 沈阳建筑大学第二批志愿服务团队进驻五三街道奉天九里社区开展爱心凝聚力量真情共筑希望助力三城联创主题活动
  62. 奥拓福抢险救援车列装武警辽宁总队
  63. 2018年底沈阳建成智慧城市统一平台
  64. 八个站点已迁移新的公交车位分别建在世纪路和新隆街北侧
  65. 规划大腕儿为沈阳振兴支招
  66.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考11月6日起开始报名
  67. 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2例关联病例在沈行动轨迹
  68. 浑南土地价值日益凸显先发置房才明智
  69. 东网科技为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提供云支持
  70. 区委副书记刘欣走进河畔新城社区调研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工作
  71. 为环保厕所设计雨水收集系统
  72. 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预计明年底通水
  73. 浦江社区党总支文化熏陶弘扬精神寒假成语大赛
  74. 欢乐烧脑季燃爆星咖汇
  75. 浑南万达综合体项目奠基仪式盛大启幕
  76.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纪新城社区党委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77. 浑南区市场局加强宣传促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
  78. 糖厂子社区团支部开展让青春遇见经典用书籍滋润心灵读书活动
  79. 改造植物园和森林动物园推进盛京皇城创5A景区
  80. 河畔新城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
  81. 沈阳市委宣传部到五三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督导
  82. 截至11月24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83. 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沈阳举行周波出席并讲话
  84. 沈阳计划到2018年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
  85. 各地疫苗接种已超2400万剂次
  86. 沈20日进入主汛期局部或大暴雨
  87. 沈阳超10万非实名手机用户今起双停
  88. 浑南区财政局对医疗机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89. 沈阳浑南电商基地打造经济转型新引擎
  90. 浑南区出台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91. 三月份各区各部门创卫成绩单揭晓
  92. 健康理性消费品味美好生活——美好社区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93. 浑南区被正式列为国家级污染源普查试点区
  94.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95. 沈阳IC企业组团亮相全球半导体嘉年华
  96. 11月30日前沈阳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
  97. 中秋小长假全省接待游客6201万人次
  98. 浑河站东街道万科新榆社区工青妇开展红领巾进军营共圆军魂梦活动
  99. 春节期间供电遇到紧急情况您快拨打这些电话
  100. 沈阳市百姓故事大赛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