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扎实推进农村困难群众春耕生产救助工作
2018年春耕生产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区农村困难群众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我局提早安排,精心准备,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春耕生产救助工作的通知》,及时为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发放春耕生产补贴。按照文件要求,我区农村低保、农村低保边缘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春耕生产补贴发放标准为:2人以上户为每户400元,单人户每户200元;农村低保边缘户中2人以上户每户240元,单人户每户120元。
据统计,2018年4月,我区为农村低保户247户、414人,发放春耕生产补贴72600元;为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6户、11人,发放春耕生产补贴1200元;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52户,53人,发放春耕生产补贴10600元。
春耕生产补贴的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了我区困难群众春耕备耕的困难,进一步提升了贫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区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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