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出台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认真切实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控季节性大气污染,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的通知》(辽环函〔2016〕229号)、《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沈政发〔2016〕13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浑南区实际,2016年9月30日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浑南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沈浑南政办发[2016]40号)。
首先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吕凡区长任组长,刘绍东副区长、汪德军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功能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责任分工,要求秸秆禁烧工作建立区政府、功能区、村和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宣传家喻户晓,网格巡查落实到人。
下一步,浑南区将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宣传、落实联合巡查、信息简报等各项具体工作,强化监督考核、行政监察,对日常巡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旨在防控因秸秆集中露天焚烧造成的冬季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打好今冬明春的抗霾攻坚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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