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管体系优化联动机制
我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创建工作
为建立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区制度”)的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秩序,我区大力开展责任区制度落实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加强措施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街口街作为我区首批申请创建责任区制度落实示范街(镇)的单位,广州市城管委已于12月1日对其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责任区范围按照全覆盖、不交叉原则划分
据了解,责任区制度在全区行政区内实行,责任区范围按照全覆盖、不交叉、界限清晰的原则划分,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予以确定。责任人责任义务(通称“三包”责任)包括,保持容貌整洁:无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保持环境干净:无暴露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投放,无蚊蝇孳生地;保持秩序良好: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停放,不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市政公共设施,不损坏绿化树木。
今年,广州市将落实“三包” 责任作为完善“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秩序建设长效机制的六大主要工作措施之一,要求全市各区各级各部门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并首次在全市范围开展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创建成功的街(镇)将获得市委市政府的专项资金以作奖励。
街口街率先申报创建
作为我区首批申请创建责任区制度落实示范街(镇)的单位,街口街通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居委会的职责等工作推动责任区制度落实。
目前,街口街已有一支53人的督导员队伍,督导员负责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并将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各社区按照辖区实际情况划分6至8个网格,每个网格均有一名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发现违反责任区制度行为的问题及时转交城管中队处理。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街口街对各社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落实示范街工作的督导实行领导负责制。由挂点社区领导带头深入联系村(社区)开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挂点村(社区)的开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督促整改。
为更好地推行落实责任制工作,街口街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内商铺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情况进行摸查采集,建立健全责任区制度信息档案。在前期登记造册基础上,对漏签或更换经营者、管理者的责任人按新版告知书范本进行补签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讲和责任义务的告知工作,让其知晓和充分理解告知书内容,促使其认真履行责任义务。截至11月30日,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签订率达91%,知晓率达85%。
“专业管理”+“市民自治”落实责任制
区城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加强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实行专业管理和市民自治方式相结合,通过完善责任区监管体系,把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联合执法和社区网格化管理范围。同时,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范围划分标准,建立责任区制度各项工作机制,优化责任区制度执法联动机制,创建一批责任区制度落实示范街(镇),以提高责任区制度社会影响力。
据了解,责任区制度管理重点工作以月为单位进行安排,分五个阶段重点组织推进,分别是集中摸查、集中宣传、集中签订、集中整治、集中执法。目前处于集中签订阶段,区城管局正组织各镇(街)在前期登记造册基础上,对漏签或更换经营者、管理者的责任人按新版告知书范本进行补签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讲和责任义务的告知工作,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不履责或被处罚曝光
为确保责任区制度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日后责任区制度落实执行工作将纳入公安、城管联合执法范围,对于占道经营、垃圾扫地出门、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乱堆放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依法查处,强力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此外,在常态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在每年确定一个月为责任区集中执法月,由责任区办牵头组织开展责任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提高其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责任人自觉履行责任义务。
不履行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人,其行政处罚信息将录入市城管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如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其行政处罚信息将同时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责任人年度内 3 次以上(含 3 次)违反责任区制度的,将由城市管理部门移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区制度、不服从执法管理情节严重的,由城管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团登记部门以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部队、学校等非经营性的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区制度的,区政府将直接或者协调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其行为直接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而对认真履行责任义务、积极参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优秀责任人,城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奖励。
区城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落实责任区制度,目的是激发各责任人对责任区制度的重视,督促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市场、商户等各类责任人切实履行责任义务,为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马琬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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