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三个突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3c3202d60da145cd8209dfd444b9aade
昆山市强化“三个突出”,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企业主体。到2015年,全市各类企业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两个普遍”,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各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各类工业园区、创业园等普遍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荣获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园区称号的数量翻一番,每年从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评定出10家“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园区)”。探索建立区域劳动关系整体评价指数体系,定期公布劳动关系指数状况。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二是突出政府引导。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劳动违法行为。强化工会职能,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快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职工自觉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突出社会舆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以及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富有社会责任感、悉心关爱职工的优秀企业经营者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优秀职工的事迹,形成正面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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