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 3月 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 3月 20日-2018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屏山县富荣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屏山县富荣镇元田村11组 | 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8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8.99万元,占总投资39.92%。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507m2,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按近期规模(500m3/d)设计,截污干管按远期规模(1000m3/d)设计,管道长3620m。污水处理厂内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栅、调节池、TOP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贮池、组合设备房(综合室、配电室、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等工程。2座污水提升泵站均为一体式自动提升设备,其中1#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规模按350m3/d设计,2#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规模按200m3/d设计。并配套相关辅助、公用、环保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农用。 2.施工废水:建设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1.施工扬尘:架设高墙,封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进出通道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对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不设土料场、石料场和砂石料场。 2.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自然扩散。 (三)噪声: 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 (四)固体废物: 1. 开挖土石方:委托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清运至指定渣场。 2.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场镇垃圾收集点。 3.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 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调节池,与场镇污水一起进行深度处理。 2. 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富荣河。 (二)废气: 恶臭:合理布置格栅间、污泥贮池、TOP一体化设备的位置,使其尽量设置在远离农户的地方;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定期在厂区及场界范围内进行臭气监测;场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形成草、灌乔木的立体防护林,厂区内尽可能利用空隙进行绿化,种植树木;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格栅-调节池-TOP一体化设备-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脱水机房为卫生防护单元,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 (三)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基座设置橡胶减震装置,加强维护保养;污水提升泵房密闭设置;对鼓风机房进行隔声、消声、减震设置;加强厂区内及泵房外绿化,厂区外围种植高大乔木。 (四)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池,由富荣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格栅栅渣:定期清运至屏山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3. 污泥:污泥经脱水后通过运输车运至屏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4.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采用不锈钢密封桶集中收集,并贴上标识,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