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个细节的工作开展好――贞丰县实施殡葬改革进行时
“……原划定的区域工作开展很顺利,正逐步向全县推开……”贞丰县在实施殡葬改革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千方百计拧紧造福子孙的“螺丝钉”,强力改革土葬,推行火化,让“节地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的理想照进了现实,更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建设。
(利用清明节进行殡葬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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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1日,贞丰县委办公室、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贞丰县殡葬改革火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比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以及强力改革土葬,推行火化,推进“节地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促进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还明确了“通过十年的努力,全县推行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杜绝遗体土葬、骨灰入棺土葬和乱埋乱葬现象,节约森林和土地资源”的工作目标。
记者注意到,在《方案》印发之前,即2016年6月至7月30日,该县就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实施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还下设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宣传组、综合执法组、督促检查组、现场稳控组。
而与之同步开展的工作,还有制定出台《贞丰县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贞丰县殡葬改革火化工作实施方案》《贞丰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贞丰县实施惠民殡葬救助保障暂行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措施。
“也是在此期间,我们的宣传工作进入到启动阶段。”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2016年8月1日至8月30日,该县制定了宣传标语、固定宣传栏、编制宣传手册、公告,9月1日至12月30日,又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平台、宣传车巡回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并于12月24日召开全县殡葬改革火化启动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相应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该县还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开辟专栏、举办专题座谈会、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在交通要道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刷写宣传标语,对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行宣传。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并按照《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贞丰县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殡葬改革启动火化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社区、村(居)委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殡葬改革联络员(信息员)。
“可以说,我们的所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任务能落到实处,就是因为我们基础性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一步一个脚印前进。”给记者介绍情况的工作人员说。
(各类宣传标语遍布大街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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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县的殡葬改革,是分步骤分区域推行的……”在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该县2016年12月26日零时启动了县城集中治丧区域火化工作,但实际上,相关的工作开展得还要比这早一些。
2014年8月12日上午10点30分,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稽查大队巡查到塔山村这洋组,看到有农户家支灶办事。殡葬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进寨了解,发现有农户老人去逝。
“经调查,死者于2014年8月5日死亡,我们得知此情况后,立即与珉谷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当时工作开展并没这么顺利,具体是珉谷街道办事处及塔山村干部未知此事,甚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都害怕得罪人。
甚至,相关工作人员带领片区支书主任到丧主家中做思想工作时,丧主家还振振有词。一下说:“贞丰县殡葬改革我们不知道,也没听到什么宣传,我们是农民,不在集中治丧区域内,集中治丧只针对公务员。”一下又说:“我们是布依族,有布依族的风俗,其它10个民族有自己的治丧风俗,为什么我们没有,如果政府强行要求我们丧家到殡仪馆集中治丧,政府敢保证丧家三年之内不会出什么晦气之事吗?”
但殡葬执法稽查大队并没妥协,在与珉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商定后,相关工作人员又同珉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来到丧家继续做思想工作。甚至,在丧家家属仍振振有词的情况下,当日下午3点,又经过层层向上汇报,又开始新一轮次前往丧家做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民政局和珉谷街道办事处领导及民政局殡葬执法稽查大队人员多次与丧家进行思想沟通,丧家才同意次日一大早将遗体运出安葬。
事情到此并没划上记号。根据《贞丰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县级公墓服务范围内的人员死亡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送到殡仪馆停放。由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及村委会未及时实行死亡报告制度,导致韦周仁母亲未到殡仪馆实行集中治丧。针对这一情况,由县纪工委牵头,民政局殡葬执法稽查大队抽人员协助,到珉谷街道办事处对此事进行调查,珉谷街道办事处根据《贞丰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问责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对珉谷街道办事处这洋片区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还总结出几点经验……”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一是民政局殡葬执法稽查大队继续加强贞丰县殡葬改革各种相关办法的宣传;二是根据《贞丰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行死亡报告制度,具体是集中治丧区域内人员死亡后,由乡(镇、街道)及时组织社区、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在24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到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三是加强丧家及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改革处理,确保全县殡葬改革事业顺利推进。
(民政局咨询窗口移至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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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殡葬执法大队队长余天勇告诉记者,直到目前,加强殡葬火化改革宣传一刻也没放松过,相关工作人员不分周未和节假日,每天到殡葬改革区域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同时,还组织殡葬执法稽查大队人员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贞丰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贞丰县实施惠民殡葬救助保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提高了职工的业务知识和素质。
余天勇介绍,之前集中治丧区域的国家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省州驻贞单位、五保死亡人员及无名尸体必须火化,火化后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贞丰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安葬,准确地说这也是该县分步骤分区域推行殡葬改革的第一步。
第二步,2017年7月1日零时起,县城集中治丧区域所有公民(含外来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火化。同时,启动第三步,明确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省州驻贞单位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火化。
“推行殡葬改革,就是为了造福子孙,无论是‘走’哪一步,我们都坚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余天勇说,为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费用负担,确保群众治丧费用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服务质量高于全州平均水平,为此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贞丰县实施惠民殡葬救助保障暂行规定》,对特别困难群众的卫生费、水电费进行了全部免收;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群众、五保户、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员、国家级劳模、见义勇为等人员在殡葬改革区域内的遗体接运费、三天内的悼念出租费,对自愿选择树葬、草坪葬、塔葬、壁龛、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的,政府给予奖励。
另外,在政府指定的集中治丧点(含非集中治丧区自愿到集中治丧点)集中治丧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殡仪馆只收取卫生费、水电费和悼念厅基本费用。对符合费用减免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到殡葬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减免手续。仅2018年度,就实施惠民殡葬救助101000余元。
在该县青龙山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2018年1月到目前为止,进行集中火化的有156具、集中治丧的有124户、集中安葬的有103具、骨灰寄存23具、骨灰外运9具。同时,记者在服务大厅也看到,整个丧葬活动中收取的费用分为规定性收费和选择服务性收费两类,规定性收费由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包括墓地穴位租用费、维护费、运尸费和悼念厅出租等费。其他部分为选择服务性收费,丧家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性服务,价格根据市场而定,所有收费均进行挂牌,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公众监督。
可以说,至此,该县殡葬改革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及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把殡葬改革作为全县民政工作新一轮发展目标,寻求殡葬改革突破口,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但是,这些成绩,是荣誉也是责任。”余天勇说,当前不仅有很大的努力空间,还有很多突出重点需要攻克。甚至,按照之前《贞丰县殡葬改革火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步骤,今年正是该县迈开第四步,即适时扩大火化区域逐步向全县推开之时。
“接下来,工作注定会更艰巨,但这是造福子孙的事,我们一定会像拧螺丝钉那样,把每个细节的工作开展好!”余天勇斩钉截铁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