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生促稳定强服务黔西南州财政局86万元助力黔西南州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养治教康水平提升
黔西南州儿童福利院于2009年7月机构成立,主要职责是做好全州孤残儿童弃婴救助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安排孤残儿童弃婴的日常生活、康复训练、医疗救治、文化教育、心理辅导等;培养孤残儿童弃婴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和提高孤残儿童弃婴自信心及生活力,开展和办理收养18岁以下社会孤残儿童弃婴,送养14周岁以下社会孤残儿童弃婴等工作;配合州民政局部门搞好孤残儿童弃婴调查管理常规工作。
2010年12月建院后,于2011年11月开展孤弃儿童收养安置工作,至今已收养安置144名,现集中供养孤弃儿童52名,其中就学26名。由于机构人员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孤弃儿童服务需要。为了满足孤弃儿童“养育、救治、教育、康复”的服务需求,黔西南州儿童福利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情,通过购买服务、社会化用工等形式聘用康复护理人员19人,充实机构内各部门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但由于资金的短缺,造成工作运转十分困难。多年来,州财政局非常重视民生保障工作,一直关心和支持州儿童福利院工作,关注孤弃儿童健康成长。州财政局领导及业务科室在充分了解州儿童福利院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着“保民生、促稳定、强服务、创和谐”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州财政局在2018年年底预算2019年资金时,就将州儿童福利院预算申报的“医疗救助专项经费、工作运转经费”86万元的全部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全力助力州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养、治、教、康”服务提升工作。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到账,投入使用。资金和人员的保障,将大大提升州儿童福利院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地满足了孤弃儿童“养、治、教、康”的需求,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孤弃儿童明天也将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