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一是规范农村公路管养职能。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市局安排,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改革,实行农村公路分级管理和养护。把乡道、村道全部交由乡镇和受益村管理养护,县道由我局养护。积极督促各乡镇、街道办成立统一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路政工作。目前,各乡镇和街道办都有独立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对于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基本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县公路所的指导下,能够顺利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等工作。
二是加强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今年夏季雨水相对集中,造成公路水毁严重,个别路段冲刷至路面,我们及时拟定修补方案,组织抢修,投入资金22余万元,修复公路路肩、边坡塌方共计42公里8470立方米;投资26.7万元,完善和更新公路沿线标志标牌、里程桩、减速带、行道树涂白、路面划线、路肩整理等,保障了公路畅通和安全。
三是加强路面挖补工作。自6月份以来,分两次对县道利沾路、前南路、盐虎路和乡道新蒋路、明王路、渡口路等主要县乡路进行路面挖补,共计挖补面积6500余平方米,投资62.8余万元,确保雨季公路畅通。
四是严格落实制度考核。在日常养护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些适宜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特点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管理办法,重点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养护巡查制度、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报送制度等。为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在县政府出台的《利津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的政务督查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定期会同督查局对各乡镇和街道办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与年终养护经费兑现挂钩,实施奖优罚劣。
五是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为加强路政巡查,我局路政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密切配合,针对各种跨越、占用、挖掘公路等违章行为和超限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检查运输车辆240台,其中超限运输车辆80台,治理破坏公路事件12起,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等行为5起,严厉打击了占用、超限运输等不法行为,同时也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使超限运输车辆得到了有效治理,确保了农村公路运输安全、有序、畅通。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内业资料整理工作中,进一步健全了工程、养护方面的相关统计资料,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工程招标、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制度,养护工程台账、图表、巡查记录、技术档案、养护人员考勤等等逐一落实,为养护工作的稳步提高,夯实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