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新农合成为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现在咱农民健康有保障了,小病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大病到医院住院治疗,有新农合撑腰住院治病更有信心了。”河口区新户镇东风村的田爱华是新农合的一名受益者。田爱华因患乳腺***在滨医附属医院住院,前后花去医药费11万余元,致使家里债台高筑。所幸的是,年初田爱华交了60元钱参加了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依据新农合政策,田爱华获得了4.6万余元的补偿金,又得到重大疾病救助金2.3万余元,而且民政部门给予了5000元的救助,大大减轻了其家庭经济负担。
2012年,河口区新户镇再次将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12元提高到361元,100%覆盖农村人口,补偿标准也大幅提高,区内住院补偿标准提高到80%,报销最高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享受区级大病救助基金,对参合农民年医药费超2万元以上部分进行二次补偿,大大提升了参合农民受益率。今年以来,全镇门诊就医4.36万余人次,发生额212万余元,补偿额99万余元;住院424人次,发生额552万余元,补偿额195万余元。新农合成为农民健康名副其实的“保护伞”。(刘振良 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