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丽华工贸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东营市丽华工贸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东营市丽华工贸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利用项目位于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办事处(河口集输大队渤三站东南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拟建项目占地约13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8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办公室、宿舍、化验室、值班室、配电室、餐厅、卫生间等,项目区绿化面积1334.00m2,主要购置破胶机、开炼机、捏炼机、精炼机、炼胶机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完善公用、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辅助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万吨再生胶和0.84万吨钢丝的生产规模。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东营市丽华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7****5739
环评单位: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33****6258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拟建项目投运后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
粉尘主要由全自动胶粉生产线细碎和分选工序产生的混合粉尘,成分为橡胶和纤维粉尘;纯净胶粉组粉和细粉工序产生的粉尘,成分为橡胶粉尘。
有机废气主要产生于炼胶工序,主要成分为硫化氢、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芳烃)。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炼胶工序喷淋净化塔洗涤废水,其中炼胶工序喷淋净化塔洗涤废水主要用于吸收密炼机、捏炼机和精炼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该洗涤水循环使用,定期清理其中的沉淀物,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胶粉、纤维粉、废活性碳、废弃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胶粉产生于:全自动胶粉生产线、纯净胶粉粉碎工序、洗涤水沉淀物;
废活性碳: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定期排放。
包装物:原料包装(主要是助剂包装)
生产垃圾:职工办公和生活产生。
4、噪声:主要由破碎工序、炼胶工序的破胶机、捏炼机、压延机、精炼机、脱硫机产生的机械噪声。
五、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联系。
东营市丽华工贸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