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便民利民服务材料的函(中就培函〔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的要求,进一步总结、提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地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便民利民服务情况进行提炼并报送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便民利民做法。包括:1.名称;2.作用,简要说明该做法解决了什么问题;3.简要介绍,说明该做法怎么操作;4.主要特点,介绍该做法的特点和好处;5.典型图片,以图片的形式,展现该做法的核心要素,如服务人员、服务对象、工具或设施、服务态度、服务内容等,并在图片下备注报送单位。
(二)便民利民理念、制度、宣传口号等。
可参照便民利民服务参考材料(***1)撰写。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总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单位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的典型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应用。
(二)请各地挑选10-15个特别突出的典型做法,2-3条便民利民服务理念、制度以及宣传口号等,一并报送。
(三)每个做法应配3-5张典型图片,图片要求清晰,至少达到500万像素。
(四)请各地于6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请一并邮寄至我中心就业服务处)。
联 系 人:就业服务处
电子邮箱:tanyude@cettic.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政编码:100101
***:便民利民服务参考材料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