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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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兴化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力促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目标早日全面实现。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兴化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兴化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实施,考核结果通报兴化市效能办。考核对象为兴化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人社局、住建局、建工局、交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考核期限为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1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2月底前完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监管、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和创新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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