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鼓楼区春风大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华侨路办事处:
现将《鼓楼区春风大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鼓楼区春风大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推进方案
为落实省消防总队、市政府关于重大消防隐患挂牌督办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春风大厦重大隐患整改,全力维护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统筹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整治合力,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冯泉副区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区督查办、维稳办、法院、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城管局、法制办、消防大队、华侨路办事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整治目标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省、市消防排查指出的问题,全面压实业主及使用人主体责任、物业企业公共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对标找差,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坚持铁腕执法、从严治理,力争在十九大前解决一批影响大厦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年内完成整改销案任务。
三、任务分工
消防大队: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情况汇总;依照法定职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整改施工方案进行消防技术标准把关;督促物业企业建设大厦微型消防站,落实重点部位监护措施;组织辖区中队开展熟悉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指导业委会、物业公示告知全体业主、使用人火灾风险及法定责任,在大楼制作消防安全公示栏,张贴重大隐患告知书。
华侨路办事处:牵头对主楼8-22层、24-27层公共区域占用自然排烟窗违章建筑开展集中拆除行动,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建筑原状;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完成主楼8-22层、24-27层公共区域消防设施(喷淋、报警、防火分隔、正压送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整改工程招投标,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造后的大楼电气线路、建筑消防设施实施检测。
区建设局:强化春风大厦外立面出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规范用火用电管理,防范施工引发火灾事故发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对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在外立面出新工程中,配合房产交易大厅实施消防自然排烟窗改造;对擅自实施“住改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区城管局:指导、配合华侨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大厦各楼层公共区域占用自然排烟窗的相关违建进行拆除。
区安监局:协调、督促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大厦内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春风大厦内“住改商”经营单位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性审查,配合完成大厦内电梯安全整治工作。
区督查办:对各职能部门隐患整治依法履职情况实施督查,对渎职失职行为依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
区维稳办:对重大隐患整治过程中涉事群体性事件进行预判,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稳控风险评估工作以及其它维稳工作。
区法制办:对重大隐患整治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强制措施应用等职务行为实施法制监督。
区法院:协助法制办对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妥善处理整治引发的诉讼案件。
四、整改时序
9月18日前,消防设施改造初步方案制定并审核通过。(责任部门:消防大队)
9月20日前,确定公共区域消防施工单位,完成材料、人员准备并正式开始入场施工。(责任部门:华侨路办事处)
9月25日前,完成各楼层公共区域占用自然排烟窗违章建筑集中拆除行动,恢复建筑原状。(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华侨路办事处)
9月30日前,大厦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责任部门:消防大队)
10月30日前,基本完成春风大厦主体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配套改造工程。(责任部门:消防大队、华侨路办事处)
11月30日前,督促大部分商办单位完成入户喷淋、报警消防设施改造任务。(责任部门:消防大队、安监局、华侨路办事处)
12月30日前,对消防改造施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邀请市消防局来现场验收整改工作。(责任部门:消防大队、华侨路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春风大厦作为90年代建设的老旧高层,隐患积累沉淀时间较长,问题错综复杂,日常管理、设施瘫痪、功能变更、设计缺陷等问题相互交织。消防安全状况相当恶劣,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省、市对此高度重视,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摘牌的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此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治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整改小组组长,凸显了政府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上的决心。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树立大局意识,亲自主抓,将整治工作置于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力、物力上加大投入,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三)密切沟通合作。各单位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同时,也要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整治难点,主动加强沟通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消除隐患。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交协调小组研究解决,不得以此为借口相互推诿。
(四)严格督导检查。区政府将对此次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任务不落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
***:春风大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印发
***:
春风大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冯 泉 副区长
组员:王 晋 消防大队大队长
赖宁生 区维稳办副主任
蔡连瑞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杨克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伟 区安监局副局长
尤习明 区城管局副局长
彭 静 区法院副院长
邱筱颖 区法制办副主任
王海兵 华侨路办事处副主任
胡祁伟 区督查办督查三科科长
消防大队王晋大队长兼任联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