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优化居住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 冰 副市长
副组长:赵晶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陆春林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曹劲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府新闻发言人
吴春华 市建委副主任
张东宝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长安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瑞忠 市物价局副局长
卓兆彭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超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孙小忠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广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巡视员
李宜武 市市容局副局长
方文斌 市规划局副巡视员
王 懿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卢 扬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康龙 玄武区委常委、副区长
曹长玺 白下区委常委、副区长
高 洪 秦淮区副区长
庄 立 建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 晖 鼓楼区副区长
沈吉鸿 下关区副区长
迟延安 雨花台区副区长
周华山 栖霞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陆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长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