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局抓好长效机制保障动物重大疫病清净无疫
近年来,市畜牧兽医局不断建立完善并切实抓好抓实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狠抓防疫、检疫、监测、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指导、层层落实责任,全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成效显著,重大疫病清净无疫。
1.扎实抓好基础免疫。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集中免疫行动,确保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注射、畜禽查病、圈舍消毒率达100%,实现免疫、查病不漏一畜一禽,消毒灭原不落一舍一圈;督促落实常年免疫的各项制度,规模养殖场实行“挂牌兽医责任制”,挂牌兽医指导“规模场常年自主按程序免疫”,农村散养畜禽实行“包片兽医负责制”、“仔猪阉割首免制度”、“业主报告免疫制度”、“三旬分类免疫制”,包片兽医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做好对新生、补栏、超过免疫保护期、抗体监测不合格、首免后需加强免疫等进行补免,确保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高水平。
2.搞好流行病学调查。在全市科学设置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落实兼职调查人员,每月定期开展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时上报《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表》;以日常监测与春秋季集中监测相结合,按时完成监测工作,定期分析评估动物疫情,把握疫情动态,科学判断防控形势、扎实开展预警预报,为全市动物重大疫病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严格动物(产品)调运监管。从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层层申请报告,经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后方可引入;调入的动物(产品)必须经消毒,并在指定的隔离场所实施隔离观察;强制免疫项目不清的,必须进行加强免疫,隔离期满,检疫合格后,方可饲养、经营;加强对贮藏和经营冷冻动物产品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流通环节动物产品无疫安全。
4.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固定了产地检疫申报点办公场所,完善设施设备,落实人员受理,统一标志名称、工作制度、记录记载,规范检疫申报程序,强化运载工具装前、卸后消毒,实现产地检疫率100%;建立了屠宰检疫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屠宰检疫公开透明;严格把好屠宰检疫“入场关”、“待宰巡查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从检疫环节保障重大疫病清净无疫。
5.抓好检查督促指导。认真落实监管措施,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农户督查动物重大疫病集中免疫和常年免疫工作开展情况,搞好技术指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免疫质量,确保免疫抗体的高水平;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情况,通过查阅记录记载、查看视频监控录相,督促检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动物(产品)流通、经营环节监管,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6.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实行双轨目标考核责任制,市畜牧兽医局与各县区局办签订了《2011年度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动监所与防疫员、养殖场签订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责任书,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