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情况的公示
樊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
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2016年部分支流断面水质有所改善,但总体形势仍不乐观。由于长江众多支流污染加重,且入江水量大,给长江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
2017年省“水十条”考核我市的9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年汉江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以上。
三、整改措施
1.2016省“水十条”考核我市的9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Ⅲ类以上的优良比例100%。我区将继续落实省、市、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小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贯彻实施《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依法强化全区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2.实施“河长制”。完成汉江襄阳段水功能区标识碑、警示牌建设,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四、整改效果
1、樊城区2016年2个断面考核水质达标率100%,水质III类以上的优良比例100%,我区将继续落实《樊城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各镇、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完成汉江襄阳段水功能区标识碑、警示牌建设。
联 系 人:李 渊
联系电话:3221140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