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不断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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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日前,南漳县及时调整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了由副县长尤明军任主任,水利、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15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不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平台。
同时,根据镇(区)、部门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南漳县河湖长制职责分工》,细化明确了县河湖长制办公室15个成员单位、县级河库58个包保单位、12个镇(区)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通讯员 李锦锋 张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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