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磨基山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宜昌市磨基山公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宜昌市磨基山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宜昌市点军区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长江南岸,与滨江公园隔江相望,总用地面积约120公顷,绿化面积约97.45公顷,铺装面积19.56公顷,建筑面积0.99公顷,停车场面积2公顷。项目建设分三期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一期工程针对公园大门入口区域(东部山谷和慢行系统起点),修建入口广场、入口标志性建筑、景观标志性建筑、人行连接隧道、庆典广场,车行道,绿化等。二期工程针对磨基山六个山体,修建山顶观景平台、山顶公园、门户栈桥、缆索车配套工程、五种步道、绿化整理等。三期工程针对十里红区域,修建公园管理房、滨水游玩区、边坡绿化等。项目计划工期27个月。
二、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 93 号
联 系 人:廖慧红
联系电话:0717-***63720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 系 人:吴昌荣
联系电话:180****8345
邮 箱:140080390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
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①电话;②E-mail;③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