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19年,浦口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浦口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浦委发﹝2017﹞19号)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主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注重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浦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浦口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81 项审批职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探索“审管分离”机制,强化部门间联动监管;在全市率先发布123项 “一证通办”及96项 “一城通办”的高频事项清单。编制《浦口区个人生命周期一本通》文件汇编,覆盖自然人全生命周期需要办理的148个事项。培育友乔卫星通信设备、安柯迪机器视觉两个案例,创造“8***”改革最快审批速度。2019年,预审代办重点项目56个,450项事项“马上办”、“就近办”,993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可“不见面”审批事项1085个,“不见面”事项占比达91.79%;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3万件。
2.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区级平台载体建设,在建成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基础上,继续选取教师等重点职业人群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在星甸后圩、永宁大埝两个社区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全区自然人与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共归集信用数据31.7万条,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许可、监管数据25890条。
3.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规定。在全市创新建立“工地长”和“双承诺”工作机制。组织8000余人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考试36场次,排查企业10771家次,发现隐患16241条,整改16033条,整改率98.72%。排查整治工作被市安委办通报表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使用“规”字编号统一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从源头上提升文件质量。
2. 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和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3次专项清理,未发现涉及个人办理民生类等事项的区级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全年召开区政府常务会29次,办理涉法事务、征求意见209件。
2. 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严格执行《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通过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论证、归纳总结并采纳了各方合理意见,做出了2019年浦口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重大行政决策,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3. 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区政府组建了由6家名优律所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全区5个街道和26个部门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等决策中全过程参与,保证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降低决策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浦口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全区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组织26个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在平台上公示执法信息。
2.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各行政执法机关按要求增加执法设备数量,并使用本系统统一的格式文本制作执法文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生态环境局实现了执法文书“电子化”,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全部在“移动执法平台”内完成。
3.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审核要求,明确审核范围,全区21个主要执法部门均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区城管局罚款5万元以上的21起案件,均提交重大案件会审委员会审核。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 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专栏,及时发布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监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422条,依申请公开148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回复,实时互动。
2.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年共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806件,组织3 期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考试,785人通过考试,合格率97.39%。
3.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2018年存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批示,要求对上一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具体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形成《2018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分析报告》,对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针对提升2019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出3条意见。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获司法部表彰,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要求,指导人民调解力量排查纠纷隐患,稳控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5805件,调解成功5797件,成功率99.86%。
2. 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月汇总、季分析、年报告”的要求,统计行政调解情况并撰写矛盾分析研判报告,及时掌握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动态。全年共收到行政调解申请4729人次,办理4552件,办理件数占比96.25%,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机构改革后,区司法局成立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统一受理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在江浦、桥林等5个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受理14件,审结14件,其中终止9件,维持3件,驳回2件。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活动。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开展了15次以《宪法》《公务员法》等内容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购买《法治思维》等丛书600册,赠送全区57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提高关键少数依法办事能力和意识。
2.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浦口法治大讲堂”等各类法治讲座174场,为浦口区中小学集中遴选39名法治副校长;建成浦口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待社会各界参观考察130批次;依托“浦口普法”微博微信自媒体,广泛发布法律风险提示信息1798条,加强社会面普法工作。全年开展61次“公共法律服务日”活动,解答、办理群众法律咨询和服务600余人次,全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服务活动2000余场次。
(八)其他特色工作和创新举措
浦口区按照“联勤联动、群防群治、自助互助、共建共享”的理念,探索构建社会治理“大联勤”工作模式,形成上下联动、权责分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完善区、部门、街、社区四级网络架构,将全区划分为467个网格。二是建立区、街两级响应机制,迅速有效处置各种问题。三是建立“大联勤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联勤指挥分中心、网格数据库三大数据平台。四是出台《社会治理联勤工作规范》,推动机制建设规范化法治化。五是上线运营手机客户端,发动群众力量,实现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良性互动。六是突出综合执法,以“大联勤”为工作抓手,多措并举,对市容市貌、油烟扰民等问题开展联合行动。大联勤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共处置各类社会治理问题工单34.5万件,办结率达99.86%。《新华日报》以南京市浦口区“一张网巧解社会治理之困”为题在头版刊登浦口区网格化治理工作实践。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2019年,浦口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最新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度不够,公民积极性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个别工作任务少的单位工作推进停留于书面报告,举措效能不高;三是法治政府工作队伍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形势不完全适应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是宣传方式有待创新,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二是部分单位不够重视、思想懈怠,认识不到位,没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高标准、严要求;三是当前法治政府工作队伍尤其是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磨砺不够,难以应对繁重的执法任务,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三、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浦口区于2019年3月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同年6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并对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提出要求,实现了机构职能深度融合,形成 “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依法治区工作布局。按照《浦口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责任分工》要求,细化各部门、层级工作责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及时编制2019年依法治区任务清单,与全区法治创建成员单位签订《2019年度法治创建责任书》,把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2019年全区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指标占比2.24%。定期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专题会,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难点事项。全年召开人大、政协、监委、组织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2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浦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和区委全会精神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是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抓好督促落实,为浦口“二次创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对《浦口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省市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审批和全程代办队伍建设,提高“全链通”平台的便利度,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理、自助服务、电子化登记等系列便民措施,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强化对涉企执法、城市治理、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对评查结果进行点评、通报,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效能形成倒逼机制。
四是继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升行政诉讼办案能力。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采用听证方式审理复议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注重使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争议,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行政应诉工作能力,促进各行政机关规范办理复议应诉案件。
五是继续发挥政府“内、外脑”作用。积极推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发挥好政府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作用,优化工作参与方式,更好的发挥专家学者参谋助手的重要作用。
六是继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 “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与法律素养。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重点人员普法,深化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