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财政局积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蓬溪县财政局积极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认真贯彻《蓬溪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工作任务,营造最佳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搭建企业融资平台。通过每季度召开银政企座谈会,实施贷款增量奖补、新增客户首贷奖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等财金互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额度,助力企业融资。截至7月底,两家法人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企业贷款余额38380.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85.3万元,同比增长9.6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7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户数1015户,较去年同期增加353户。
二是践行减费让利政策。督促各银行机构落实对中小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展期、重组贷款等业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形成不良贷款的压力。1—7月,全县不良贷款余额2.81亿元,不良率2.42%。同时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及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严格按收费最低标准执行。
三是助力企业产业发展。继续扩大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在年初预算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5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预算2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工业经济支柱产业培育和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发展。截至7月底,已拨付企业产业发展资金3400万。
四是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积极推动企业与股权交易中心对接,贯彻落实各项挂牌上市奖励措施,帮助企业申请上市奖励资金,助力企业挂牌上市。截至7月底,已有13家企业成功挂牌天府股权交易中心,兑现3家挂牌企业2019年市级奖励资金20万元。
五是做好应急转贷服务。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在县域内合作银行贷款到期后,提供转贷业务。1-7月,金融服务中心和担保公司为9家企业提供应急周转金服务,涉及金额3770万元,无新增转贷呆账。
六是维护金融生态环境。成立了由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县级领导包案、重点部门协调的处非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推进处非工作。会同县扫黑办、县人民银行制定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蓬溪银行业金融放贷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本、宣传单3万份、宣传画报600张。截至7月底,共化解民间投融资风险资金11665万元,完成任务进度42.26%。
七是落实采购扶持政策。将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涉及内容纳入常态化监管,积极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扶持政策,上半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共计采购资金7200余万元,占总采购资金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4500余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的62.6%。各采购单位原则上只针对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工程。同时,对“合同管理”重点指标体系进行每季度通报,对采购单位未按合同支付采购资金的进行约谈。2季度,通报未按规定执行合同管理的采购项目24个,涉及单位22个,成功调解2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