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区拆违率不足一成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拆违实施报告
个别区违法建筑拆除率甚至不足10%。9月21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本市将围绕坚决遏制新建违法建筑,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的核心目标,保持拆违高压。
今年上半年,本市违法建筑的拆除率同比提高了3.7%。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执法检查报告显示,2009年修订《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将遏制违法建筑增长态势,逐步消除历史存量作为立法导向;法规实施以来,全市已拆除违法建筑94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在建违法建筑83万平方米。
去年,借助投诉举报和巡查发现,闸北、原卢湾两区基本拆除在建违法建筑;今年,又有7个区达到了基本拆除目标。
报告还显示,不少区县建立了拆违绩效考核机制,或将拆违作为实事工程推进,或在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但个别区尚未落实拆违责任,拆违工作长期徘徊,拆除率甚至不足10%;执法检查还发现,违法建筑的发现基本依靠市民举报,新增违法建筑案件中,市民举报占到了93%,而巡查制度落实不够,管理部门履职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