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打造一流法治环境之诚信建设篇
福田区公共信用体系,是2014年福田区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它既是落实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的具体行动,又是福田区围绕市委“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打造高品质综合环境的重要抓手。
深圳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张文指出,社会信用建设是法治城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必须率先在福田抓实落地。区长王强则直接把信用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推进。今年9月,《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它以制度的力量培育诚信自觉,用制度的笼子关住失信行为,将成为“诚信福田”建设的重要指南。
华强北试点信用信息采集:不怕罚款,怕进失信“黑名单”
“对基层执法部门而言,我们不怕穿鞋的,只怕光脚的。”福田区改革办工作人员余杰坦言。
抽调到区改革办之前,余杰的职务是梅林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等执法工作。他的体会是,面对行政执法,大多数企业会积极配合,最让执法人员头疼的,则是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倒法院”的个体摊档。屡查屡犯、死灰复燃甚至公然抗拒执法现象,往往也集中于这一群体。
今年8月份,福田区以华强北街道为试点,全面开展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长期困扰基层执法的这一“困局”正在得到有效***。
日前,一位居民来华强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计生证明。经工作人员提醒,她才注意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情况核实表》上有了“新变化”。表格下方,除了原有的“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法律提醒”外,还多了一则“温馨提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婚育情况的,我们将把您此次失信行为录入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多年来,计生科往往是发生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的“重灾区”。华强北街道计生科科长李萌说,在试点以前,每个月他们都会查获一两单计生虚假材料,但试点三个月来,还未发现一单。
“罚钱不是问题,上了黑名单那才是大问题。”一位店主因为张贴招工小广告,被华强北街道执法队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他看到上面用红色印章加盖了一条“温馨提示”:请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处理,否则将录入深圳市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他二话没说,立马前来接受处理。
华强北街道执法队综合室主任王卫初说,试点之前,极少会出现像这样主动***接受处理的情况,这说明对华强北商家而言,列入诚信“黑名单”远比罚点儿钱更有震慑力。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华强北街道租赁所副所长卢启荣。他说,试点三个月来,他们经常接到这样的请求电话:“我马上来交罚款,你们能不能不把我列入黑名单?”换了以前,你就是罚他个千儿八百,也不可能听到这样的“软话”。
法治与德治交融:促成公民诚信理念养成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社会需要法治,首先需要规范。走向法治社会,必须从建立规则入手。福田区以华强北商圈为突破点,从打造诚信商业文化入手,试点建设公共信用体系建设,这既是法治的精神,更是德治的实践。
目前,华强北街道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内容共有21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7项,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类4项。包括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房屋租赁、计生证明、社会救助申请等跟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均在采集之列。到10月22日,已采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记录22条,其中执法队先行先试项目13条,租赁所先行先试项目4条,安监科先行先试项目1条,计生科先行先试项目3条,市场监管所先行先试项目1条,均已按要求录入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华强北试点工作有效约束了违法和失信行为的发生。例如,超门店经营行为极易死灰复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后,华强北街道执法队处罚的2宗超门店经营,没有一宗是重复的。
试点工作也推动了行政执法模式的规范和创新,使基层执法由被动走向主动。例如华强北街道租赁所创建了微信平台,共发送出400条“温馨提示”短信:“尊敬的业主,你在华强北辖区出租的房屋仍欠房屋租赁税。为了你的诚信和避免受到法律制裁,请你在10日内到华强北租赁所缴清。咨询电话82586808。”回应率达43%,追回房屋租赁税80万元。
同时,试点工作还促成了公民诚信理念的养成。振兴路一餐饮店老板说:“现在,我们脑子里时刻都要绷着一根弦。以前像超门店经营,城管顶多查扣桌凳,现在要记入信用系统,那影响可就大了!”
打通“壁垒”消除“孤岛”:公共信用信息将“福田全覆盖”
福田区公共信用体系是一个全新项目,没有任何成熟先例可循,也没有直接对应法律法规可依。福田区在创新中,坚持法治理念,从制定《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期配套文件入手,先立规矩,后建系统。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逐步实现多部门、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今年9月出台的《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公共信用信息是指福田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及其他公共事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到的反映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信用状况的信息。信息征集将实行“谁办结,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原则上不征集未成年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前都将在现场或用公示告知给信息主体。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后,将由区政府统筹,设立专门的集中服务窗口,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为规范公共信息的使用,福田区专门指定公共信用信息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使用等工作。
《办法》还明确,对轻微违法或其他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使用期限为自信息录入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归档保存,不再对外公开。另外,对党委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的信息记录的使用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归档保存,不再对外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记录、司法拘留处罚信息记录等则将保存10年。
市民可凭身份证每年两次免费获取自己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在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免费查询自己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福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乔智说,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办法》只代表顶层设计,接下来应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全区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在治理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上求突破,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上见实效,只有这样,诚信制度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