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5县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312名
笔者从州人社局、州卫计委获悉,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5〕11号),由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出台《关于2015年黔西南州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122号)文件.进一步州、县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基层卫生计生事业活力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黔西南州册亨、望谟、晴隆、普安、兴仁5县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312名。其中册亨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 名、普安60名、兴仁60名、望谟66名、晴隆60名。
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于2015年12月28日―12月31日报名引进。引进资格确定为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要求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贵州服务的 “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类毕业生,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基层医疗卫生人才。
此次公开引进为简化程序,及早引进人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几个程序进行。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级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15〕45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引进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引进。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不得调离引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