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裕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社保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裕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一号楼701C室
法定代表人:周晓阳
经查,深圳裕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李建华缴纳2014年6月至2014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搬离原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福)社限令催告[2016]G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员工李建华缴纳2014年6月至2014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5年12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福)社限令[2015]G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费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履行催告程序,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缴纳欠缴社会保险费8400元,滞纳金1702.68元,共计10102.6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止2015年10月10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帐日为准),逾期未履行缴费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稽核员:余健伟、王凤,联系电话:0755-82978587)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