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3月25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规范健康,我市出台了《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这是全省首个基于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出台的规范性办法。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办法》立足于让相关法律法规落地南充,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款拨付和审计、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违规追责方式与方法,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办法》在不突破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范围的基础上,对一些环节的操作程序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大大压缩了项目被操作空间,使项目实施更加高效健康;对中、省规范性文件中只作出宏观规定的条款予以具体化,使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从而更加严密规范;对中、省没有具体明确,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的情况予以明确,使其更具操作性,为各项目实施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和参照;针对代理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不到岗、不正确履职等问题,制定了惩罚性条款,规定了对代理机构收取代理履约保证金等方式,使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更加有效规范。
目前,受省招监办委托,市招监办正着手草拟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