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多措并举促进失业保险迈向新台阶
2012年,营山县全力做好失业保险征缴,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县委政府重视到位。县政府出台失业保险征集、失业保险审计稽核文件,将失业保险征缴工作纳入县委、政府一级目标管理,下达了目标任务,制定了考核指标,明确了奖惩措施,同时实施定期的目标督查,确保目标管理措施到位。
二是准确编制失业保险征收计划。年初县就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及时与人事、统计、财政等部门衔接。将收集掌握到的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对数据不合理、信息不全的,深入到参保单位进行核实,分类编制年度征集计划,确定年度缴费基数和征集总额,为了失业保险征集计划顺利进行,并以公函的形式分别送到各参保单位。
三是加强失业保险内控制度建设。县就业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逐步制定完善了失业保险申报、征集计划编制、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十余个工作流程,健全了参保单位缴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等台帐,根据市上要求现已将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领取人数等基本信息录入四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其中录入参保人员9498人、参保单位456户、并将正在领取失保待遇的人员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实付处理,确保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四是全力做好失业保险征缴。主动加强与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每年初为做好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就业局起草并制定了《失业保险代扣代缴办法》,明确了缴费基数确定、代扣时间、票据管理、基金划转等工作流程。将征集计划分别送到财政相关股室进行代扣,并明确专人加强与财政各股室的沟通衔接,及时处置代扣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了代扣代缴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由就业局具体经办人员组织自收。对于征收较为困难的事业单位,由目标办牵头、人社、财政、就业、各参保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催收,确保失业保险费依法征收,足额征收。同时通过现场稽核、书面稽核、重点稽核、日常稽核相结合的形式,有效规范了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杜绝了征收中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截止2012年底,完成74家参保单位的现场稽核,通过稽核清理历年少缴、漏缴的失业保险费15万元。全年征收失业保险费823.88万元,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400万元的205.97%,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构建和谐营山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