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消费食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
为贯彻落实2016年省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获得感及满意度。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工作要求,为确保完成好此项任务,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文件下发后,局长亲自批示,主管局长亲自主抓,并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局内一项重点工作。
大东区域内白酒及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各有一家,分别为: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和沈阳市新美丰食品有限公司。在上半年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中,主管局长亲临检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约谈,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及时宣传培训。区局第一时间将省、市局此次提升工作文件精神传达给相关企业,讲明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时限,明确检查时间。并积极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五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企业管理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开展专项检查。食品生产科组织人员开展了对两家企业的专项检查。第一、督促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沈阳市新美丰食品有限公司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员;第二、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认真检查。沈阳市新美丰食品有限公司由于厂房改造,更换新的生产设备及对部分生产流程进行了调整,区局要求企业重新进行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目前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第三、完成对企业的风险分级,将两家分别列为D级、C级风险和一级、二级监管对象,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第四、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要求企业做好原料进厂关和产品出厂关,做好各项记录,特别是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基本实现了纸版和电子版结合追溯体系的建设。
四、开展区级监督抽检工作。利用区财政专项经费对两家企业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共抽取两批次样品,分别为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龙口陈酿酒(52%vol)、沈阳市新美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财好”大豆油,检验结论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