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开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六种情况可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年初以来,市住建委党委以“四个辽阳”建设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在维修资金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绿色通道”,努力打通在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今后针对电梯故障等6种紧急情况,无须通过“双2/3业主”表决同意,可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有效***了在紧急情况下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难题。
正常情况下,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通过业主签名环节,也就是熟知的“两个三分之二”,即:拥有建筑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由于牵涉多方利益,业主同意票很难达到这个比例,因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使用一直都是老大难问题。
按照“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通知》明确了6种可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分别是:一是屋面外墙出现严重渗漏,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二是楼体外檐脱落,外墙立面(含阳台)出现干裂、空鼓、表面风化有脱落危险的;三是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四是电梯发生冲顶、蹲底或意外损坏等功能障碍不能正常运行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危及人身安全,需要立即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五是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六是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安全隐患,必须消除的。存在以上6种问题的可简化申请程序,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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