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育研究中心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邀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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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截止4月15日16时,我中心共收到的2家单位递交的投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本次邀标予以废标,我中心将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具体详情请留意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 4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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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3:11: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