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变更金丰豪庭(原名创业广场)项目A0090009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金丰豪庭(原名创业广场)项目A009-0009宗地位于前进一路和创业二路交界处北侧,用地面积4351.3平方米。1993年12月,宝丰公司取得原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1998年发生合作建房纠纷,项目长期烂尾。目前市中院已进行强制整体拍卖,深圳市隆新安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竞得。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金丰豪庭(原名创业广场)项目A009-0009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A009-0009宗地变更后的规划设计要点公示如下。
1.用地面积:4351.3平方米;
2.宗地号A009-0009
3.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4.容积率:8.79
5.规定建筑面积: 38245平方米,其中商业14380平方米(包括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住宅23865平方米:
6.建筑覆盖率≤75%;
7.建筑退红线:西南侧(临前进一路)、东南侧(临创业二路)、西南角均零退线,东北侧≥6米,西北侧≥5米;
8.建筑布局以我局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建筑间距需满足消防和日照要求,建筑高度高层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9.备注:(1)金丰豪庭(原名创业广场)项目A009-0009宗地1998年发生合作建房纠纷,项目长期烂尾。目前市中院已进行强制整体拍卖,深圳市隆新安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竞得。从尊重历史和土地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相关会议纪要要求结合现状建成情况重新核发本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原证作废。(2)该地块部分用地侵入地铁规划12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及轨道5号线(环中线)安全保护区内,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取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16年11月12日-2016年11月21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聂工,电话:27832447,传真:27811901
***:金丰豪庭(原名创业广场)项目A009-0009宗地
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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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丰豪庭(原名创业广场)项目A009-0009宗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