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弓长岭区红花峪水源地地下水压采和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关于弓长岭区红花峪水源地地下水压采和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弓长岭区红花峪水源地地下水压采和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580907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弓长岭区红花峪水源地地下水压采和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 辽阳市弓长岭区红穆村[辽阳凯发水务(弓长岭)有限公司]院内 | 辽阳市弓长岭区水利局 | 辽宁晟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将现状4眼水井接入环状管线;对水井供水环线进行改造接出;7号井、12号井进行管线改造连接;现状4眼废弃水井关闭封存;5眼井覆盖白钢帽;井内外壁进行防水处理;新建3×4米彩钢房一座;人行步道共47米;综合提升水池管线接引,并将现存2台Q=40m³/h潜污泵替换为2台Q=100m³/h潜污泵;团山高地水池进行改造,设置监控设施一套,现状围墙开孔设门,池顶抹面处理,2个人孔加白钢帽,并增加净水厂二级泵房和高地水池液位联动设施一套。附属设施主要为:地面操作钢筋混凝土矩形立式蝶阀井(A×B=3400×2200)2座,(A×B=1400×1400)1座。 | 1、施工期,要严格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2-2016)的规定,加强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的日常管理,施工场地等要采取覆盖、遮挡等环境保护防护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2、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要向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弓长岭分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厂界噪声要达标排放。 3、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依托“辽阳凯发水务(弓长岭)有限公司”内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4、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燃油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切割、焊接废气在施工阶段会用到的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涂料废气。扬尘采用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洒水逸尘,可降低扬尘产生量;燃油废气通过采取合理布设设备位置,合理安排设备施工时段,加强对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运行管理等措施,可减少工程车辆及机械尾气对大气的影响;切割、焊接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穿戴好个人装备,可以减少切割、焊接过程中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涂料为水性涂料,在施工过程中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 5、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包括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管材等。建筑垃圾运至辽阳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废弃管材经收集后,由废旧物品回收单位负责处置;生活垃圾放置垃圾箱内,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处置。 6、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间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等措施。 | 0419-5809070 |
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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