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的通知
日期:2017-09-26 点击数:3809 来源:外国专家局
芜人组办〔2017〕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
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的通知
各县、区(经开区、大桥开发区)人社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驻芜有关高校,市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7〕6号)和市政府《关于芜湖市人才特区建设及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134号)等有关人才政策,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根据《芜湖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7〕308号,以下简称308号文件)等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全市申报受理期为2017年10月8日-12月11日。
二、申报对象及补贴项目
2017年5月以后从市外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进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按308号文件有关程序规定,申报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引进人才补贴、引进人才团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政策。
三、申报受理
申报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属县区(经开区、大桥区)人社局、集中区、所在高校申报认定后,报市人才特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确认,市属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申报认定。
——各县区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申报受理窗口有关信息参见***。
四、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及申报材料
高层次人才(分A、B、C、D等四个层次)申报认定条件和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及引进人才补贴、引进人才团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项目补贴标准,以及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参见308号文件(http://www.ahwh.hrss.gov.cn/web/index.php/news/index/4638)有关具体规定。
去年已经认定为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在申报资金补贴时,只须填报《芜湖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补贴审批表》。
五、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培训。要认真组织相关经办机构业务骨干、辖区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学习培训,熟悉政策主要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补贴标准、资金渠道和办理程序,准确理解各项政策实施细则涵义,确保人才政策业务咨询和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要结合人才特区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着重深入辖区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特区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人才特区政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帮助用人单位引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3.认真落实政策办理程序。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办理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重点把好引进人才申报条件、***资料的“审查关”,注意核对引进时间、学历学位、合同期限、档案托管、社保证明和有关业绩成果等材料,核对各项补贴具体申报年度和数额,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
各县区(经开区、大桥区)、集中区、有关驻芜高校经办机构及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人才和团队认定及补贴项目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务必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认定及补贴申报审批材料报送市人才特区办公室(政务新区C区602室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备案确认。
咨询电话:3991128,3991127
邮箱:283026657@qq.com
***:各县区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申报受理窗口一览表
芜人组办〔2017〕2号.doc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