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警惕个人防护疏忽而引发的感染
昨天,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称, 8月18日本市确诊的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经国家和我市专家综合研判分析,认为该确诊病例的感染来源可以聚焦在:暴露于境外输入病毒污染的人员或环境,个人存在防护疏忽而引发的感染。
从全国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始终高度警惕警醒,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从快从早、抓紧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因此,对“个人防护疏忽而引发的感染”必须高度警惕。
8月20日,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再次发出特别提醒:疫情不退,口罩不摘,戴口罩大家应牢记“防护第一,舒适第二”!“三洗三问”牢记心中。疫情防控时刻不能松懈。防疫没有局外人,做好个人防护是首位。
疫情防控当下,对“防护第一”,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放松要求,医学专家从来没有忘记宣传提醒。比如,7月29日南京本轮疫情爆发初期,专家发出的防护提醒 “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出门,让城市慢下来”,一度成为防护名句。
专家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落实到个人防护无非就是这几点:“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同时,专家强调“大家说起来比较简单,通过大家戴口罩、勤洗手、减少社会活动、增加社交距离通风等等这些日常生活方式,对减缓病毒传播起到的作用也是难以估量的”。
一年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证明:个人,乃至全员、全民的个人防护,对减缓病毒传播起到的作用确实是难以估量的。总体看,大家的个人防护自觉性越来越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有的地方,对个人防护疏忽,或者不以为然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个人存在防护疏忽而引发的感染”并不是个案。
严格个人防护,除了强调个人自律、自觉,“外力”约束甚至是强制也是必须的,或者说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日前,为帮助广大市民理解疫情防控中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陕西省卫健委公布了15个方面的问题。
比如,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有什么后果?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再比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不戴口罩,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诚然,疫情防控离不开依法治理,目的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个人防疫相关规定。
“我们防控怎么做,你们日子怎么过。我们防控做得好,你的日子就过得正常”,这也是专家对个人防护苦口婆心的提醒。疫情还没有结束,做好防护措施不仅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最大限度地降低 “个人防护疏忽而引发的感染”,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编辑: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