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所、院、队、办,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
根据《关于杨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快杨浦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关于新江湾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新江湾城街道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新江湾城街道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面、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推行情况,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关于新江湾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送原则)
及时高效。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客观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突出重点。重点报送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街道河长决策、河长办公室研究推进具体工作措施提供坚实的依据。
第三条 (信息专报)
报送主体:河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报送内容:需呈报街道河长、河长办主任重要紧急的工作信息。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河长会议、河长办公室工作例会、河长办公室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河长、河长办公室主任批办、交办事项。
2.重大突发性事件、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
3.各部门(单位)在依职责推进河道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情况。
4.其他专报事项。
报送方式:以书面材料报送河长制办公室。
报送要求: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
信息处理:根据具体事项不同,由河长制办公室协调处理或报送街道河长。
第四条 (信息简报)
报送主体:河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报送内容:
1.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成果。
2.河道整治中的特色亮点工作。重点突出河长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以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3.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等。
报送方式:形成书面报告后报送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第五条 (信息共享)
建立街道河长制工作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渠道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街道河长制工作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和日常运行的管理,严禁***信息上网。
第六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并通报街道河长办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第七条 街道河长办成员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信息报送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