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记者李雅萍)8月25日,市委书记王清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一文。市委常委会成员王立伟、雷建国、张广勇、马文革、常书铭、张稳科、竟晖、张选、秦书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月生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稳科就《“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一文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
会议指出,“四种形态”是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进行划分的,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为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各级党组织是重大考验,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各级党委(党组)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会议强调,“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实践好“四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责无旁贷,必须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层层抓好落实。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在“敢”和“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解决存在的思想、作风和廉洁问题,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尽快制定我市落实“四种形态”的办法,将责任进一步具体化,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把开展函询谈话、处理一般违纪问题等的工作成效纳入考核范围,积极发挥考评对运用“四种形态”的导向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成为常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