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赛安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东赛安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赛安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66号(F5)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氨基改性有机硅油、聚醚氨基改性有机硅、聚甘油、氨基改性有机硅乳液、混合硅油、乳化硅油、硅油弹性体等产品。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联系地址发送信函,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详见本次公示***的网络链接,请自行填报。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赛安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9****2405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66号(F5)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37****0517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莞韶城一期黄沙坪创新园51栋101
*** 公众意见表标准格式
建设单位:广东赛安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4日
***:2020.03.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