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低洼片区排水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审计
根据《光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我局的工作安排,我办派出审计组,自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7月20日,对公明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的公明低洼片区排水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对现场进行了核查,该单位已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明低洼片区排水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位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该工程经深圳市水务局、财政局文件(深水务[2008]326号)正式立项,是2008年度第一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明楼村、李松朗、东坑、上村的五处排水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水利工程管理站,设计单位为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该工程在公明办事处采取抽签方式定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08年6月22日开工,2008年9月9日竣工并交付使用。工程通过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市水务工程监督站等单位的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造价1,270,460.00元,审定造价1,193,025.79元,多计造价77,434.21元,核减率6.09%(详见附表)。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
(一)多计混凝土管道铺设工程量;
(二)多计石粉渣回填工程量;
截至审计时止,该项目已支付工程款共计888,142.00元,对比审定造价尚有304,883.79元应付未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在投资控制方面较好,结算审定造价低于合同价;在进度控制方面符合工程要求;在质量控制方面,未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程满足防洪排涝功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77,434.21元。该工程送审造价1,270,460.00元,审定造价1,193,025.79元,多计造价77,434.21元。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多计工程造价77,434.21元。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1,193,025.79元进行结算。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