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五项措施确保参合农民受益
当前我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已达到100元,如何在政府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既避免资金超支风险,又让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最大化,成为一项重要课题。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区卫生局积极行动,按照谨慎稳妥的原则,充分预计各种影响因素,并经多方论证,2009年将在全区推行五项举措确保参合农民受益。
一是认真科学分析以往年度基金运行数据,查问题找规律,对补偿方案进行反复测算,调整完善后将村级报销比例由去年的20%调高到今年的25%,将农民缴纳的20元全部用于村级报销,各级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使乡镇报销达60%,区级达40%,省级达25%。二是简化补偿程序。建立完善区级医院新农合结报点,在原有区人民医院结报点的基础上,今年将新增区中医医院为现场结报点。对患大病参合农民实行二次补偿,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努力使当年结余不超过本年度筹资总额的10%,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最大限度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三是加强对新农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各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四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出台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标准,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五是严密监管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易产生基金安全风险的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不法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作者:区卫生局)信息来源:历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