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四项措施加快推进城乡居保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激励机制,在制度全覆盖基础上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应参保人员基本参保。在重点做好45~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参保缴费,并做好“两项推动”:推动原老农保参保人员加快衔接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老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提高生活待遇。
二是合理筹资,提高待遇。鼓励个人自由选择缴费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努力实现“保基本”的要求。在连续四次提标的基础上,今年又对,缴费满15年的人员平均待遇水平已达到人均318元,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是部门协调,构建平台。各镇(区)选配专(兼)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落实代理员,全县已形成县、镇(区)、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加强劳动与财政、民政、人武、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好资格审核确认和待遇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待遇领取资格长效认证工作机制。并依托选派到街道(区)、乡镇基层工作的业务骨干,立足各乡镇居保工作机构,建立分片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各地信息联络和工作反馈,及时收集各地新情况,探讨解答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强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开展按月缴费对帐、年度对帐、个人帐户对帐等多项对帐工作,在嘉兴市组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县的城乡居保工作因建帐项目齐全、记帐管理精细、对帐工作卓有成效,并率先实现个人帐户对帐单发放对帐等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