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以上工地需停止室外作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我县气温持续走高。为做好应对大风、雷电、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准备工作,我县全面加强高温汛期施工安全保障。按照规定,气温35℃以上,施工现场要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室外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40℃,停止当日室外作业。如遇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和高处施工。 (田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3:57: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