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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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海城市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海农经发〔2018〕95号)文件精神,以“组织能力强、产业基础优、创新机制好”为标准,以“立足产业优势、突出产业振兴、实现带动增收”为原则,海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等单位联合对各镇区申报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进行实地审核后,海城市振兴乡村产业领导小组最后确定海城市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特此公示。
海城市2018年振兴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xls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0日
监督电话;32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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